旌德县科学技术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1、宣传科技知识,提高全县人民科技意识。利用各种手段宣传、普及、帮助、联系,使各种实用技术转化为生产力,更快更好地使全县经济得以发展。 2、管理科技事业费和县科技三项经费。监督、检查、制定县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。使有限的科技经费合理分配使用,发挥其最大的效益。 3、宣传、执行有关科技法律、法规和条例,管理全县技术市场,负责技术合同认定、登记、仲裁、调解工作。指导、协调综合性和专业性常设技术市场。 4、管理全县科学技术成果。负责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、登记、申报、推广、保密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新技术、新产品的开发、推广及申报工作。 5、管理全县专利工作。 6、组织全县科技力量推广高新技术成果,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。使全县工农业在产业结构、质量、数量上水平、上档次。 7、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。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测量数据,为上级部门提供情报信息,快速传送全国各地防震减灾情况。 8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为我县先进技术引进、重大技术改造、重大工程建设进行长期论证及评估。 9、协同县政府各部门和指导各乡镇科技工作,组织开展科技兴农、科技兴企、科技兴县活动,推动全县科技进步。 10、办理县委、县政府、上级科技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旌德县科技局相关行政编制6名,机关后勤事业编制单列2名。 单位领导职数3名,其中局长1名,副局长1名,纪检组长1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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